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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港总体规划(2017~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二次公示

发布日期:2018-05-30 点击次数:1231 字体显示:【大】  【中】  【小】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规划名称:宜昌港总体规划(2017~2035年)

      规划环评委托单位:宜昌市港航管理局

      规划概况:宜昌港位于长江黄金水道中上游的宜昌市,是湖北省四大主要港区之一(武汉、宜昌、黄石、荆州),也是全国内河28个主要港口之一。宜昌港总体规划的范围为宜昌市所辖长江岸线和主要的支流航道岸线。宜昌港长江干流岸线航道总里程232公里,含长江左、右两岸岸线,岸线总长度434公里(干流主江岸线)。其中:左岸起于牛口(巴东界),止于鸭子口(荆州界),岸线全长254公里;右岸起于老黄岩(巴东界),止于车阳河(荆州界),全长180公里。此外,长江右岸百里洲岸线长度34公里也纳入本次规划范围。除长江干流航道,纳入本次规划的长江支流航道包括:香溪河、清江、黄柏河、青干河、童庄河、九畹溪、吒溪河等。

      宜昌港划分为6个港区:主城港区、秭归港区、兴山港区、宜都港区、枝江港区和长阳港区,划分了33个作业区,规划岸线全长120.32公里,本次规划相比上一轮规划相比,岸线总长度减少了13.33公里。根据规划,宜昌港将通过加快 “三城六区一中心”建设,推进港口新城发展,完善翻坝运输体系,全面实现宜昌港转型升级,打造长江三峡航运物流中心。规划宜昌港2025和2035年货物吞吐量分别为16900万吨、25600万吨,预测到2025年集装箱的吞吐量为100万TEU左右,2035年的集装箱的吞吐量约为200万TEU左右。2025和2035年客运吞吐量将达到700万人次和1400万人次,2015 -2025年和 2025-2035 年均增长率分别为11%和8%。

二、规划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及减缓措施

      规划实施后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规划实施后各企业排放的工业废水和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会对周围地表水、部分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各企业排放的工业废气,车辆运输排放的尾气会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一定影响。企业运营期噪声主要源于生产过程各类设备运转发出的噪声,以及生活噪声、交通噪声等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企业运营期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可能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规划实施后影响减缓措施:①港区优先采用集中供热、使用天然气、岸电等清洁能源,增加清洁能源比例;煤炭、矿石、水泥等散货码头应根据粉尘性质及作业条件采用密闭、湿法、抑尘剂喷洒、干式除尘、覆盖压实、防风林或防风网等方式进行防尘和除尘;油品、散装液体化工品装卸工艺应采取密闭装卸方式;各企业产生的污染物必须做到达标排放。②港区内废水经收集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③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震等措施,疏港通道尽量避开敏感点,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④作业区及后方陆域的一般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等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船舶生活垃圾等由各码头作业区或海事局垃圾接收船接受处理;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三、环境风险评价

      本规划实施后可能会产生一定的环境风险,主要包括危险化学品泄露、船舶溢油等。若严格落实规划编制单位和本环评报告中各项风险事故防控与应急措施,严格按照规划实施单位所制定的相关规范执行,则本规划实施后所存在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本规划方案与《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全国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长江流域综合规划》、《湖北省港口发展规划》相符,符合《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与《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宜昌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发展一致。

     (2)本规划方案坚守湖北省生态红线,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实现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

     (3)保护饮用水源,现状位于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危化品码头搬迁,规划散货、液体化学品岸线调整。现状位于准水源保护区内的危化品码头搬迁,重新规划位于水源保护区内的船舶舾装、危化品码头岸线。现状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码头必须全面清理,不得向长江排放污染物,码头初期雨水全面回收,做好全面污染整治清理工作。

     (4)在下轮港区开发中,遵照规划环评要求,细化临港产业规划负面清单,

强化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联动管理。

     (5)总体而言,《宜昌港总体规划(修订)》的实施将进一步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提高交通运输效益,提高岸线资源利用效率,与国家建设“两型”港口的目标一致。在对规划方案进行局部调整和优化、对岸线功能进行适当修正、解决部分规划不协调问题、严格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各种环境保护措施、提高风险事故应急能力,并有效控制环境污染的基础上,规划的实施不会给武汉城市圈的环境承载力带来较大压力,生态影响和环境污染能够得到有效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宜昌港总体规划(修订)》是总体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针对涉及区域周边可能受到直接、间接环境影响的企事业单位和居民进行调查,同时接受对本项目感兴趣的环保专业人士、环保团体的意见及建议。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公众对规划方案的主要环保措施及营运要求等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六、征求意见的具体形式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想详细了解本规划环评的有关情况,可在公示期内登录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znahy.com/)或宜昌市港航管理局网站(http://ghj.yichang.gov.cn/)下载查阅《宜昌港总体规划(2017-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致电、致函、致邮向宜昌市港航管理局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相关信息。

七、公众参与的主要方式及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公众可采取本公示指定的方式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向规划编制组织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对本规划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意见、建议向规划编制单位和相关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八、规划实施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宜昌市港航管理局;

      联系人:罗科长; 

      电 话:0717-6742724; 

      传真:0717-6745097;

      电子邮箱:117371818@qq.com

     地址:宜昌市环城东路60号;   邮编: 443000。

九、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 工;

      电话:027-87335902;

      传真:027-87338202;

      电子邮箱:13557000@qq.com;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二路2号;邮编: 430070。

                 

 

 

 

宜昌市港航管理局

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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